住宅地震基本險4/1降保費 1年期1350元 200萬戶受惠 

更新日期:2009/03/31 18:56 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
金管會委員會今(31)日核定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費率調降,將從現行一年期1459元(每一保險標的物按保險金額120萬元計算,保險金額低於120萬元者,按比例計算),降至1350元,降幅約7.47%,並自今(98)年4月1日起實施,預估約有200萬保戶受惠。

 

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進一步說明,自88年9月21日台灣發生大地震後,有鑑於災情嚴重,受災民眾投保火災保險附加地震保險的比率甚低約千分之二,再加上台灣特殊的地理條件致地震發生頻繁,且地震危險具有累積巨災的特性及國內承保能量有限,國內產險公司承保住宅地震險的意願也不高,讓有投保意願的民眾恐無法自一般保險市場獲得商業保險的保障。

 

因此,政府即著手規劃建置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制度,並自91年4月1日起實施,希望提供社會大眾保險保障,以減輕地震災情造成的財務損失,使受災民眾得以迅速獲得基本經濟支援並儘速重建家園。

 

如今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自91年4月1日實施迄今已滿7年,截至本(98)年2月底止投保率約26%,今(98)年適逢921地震發生後10週年,吳崇權說,有鑑於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具政策目的,除財產保險業依法應予承保外,此保險的保險費依法採全國單一費率,因此,金管會今日核定將現行保險費由一年期1459元(每一保險標的物按保險金額120萬元計算,保險金額低於120萬元者,按比例計算),降至1350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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